金色的甲胄映着血光与太阳,烈火焚烧着古战场,天幕被映红,整个天地就像一枚巨大的勋章,佩戴在天下名将的胸前。
“我会带着你们,战胜不可战胜的敌人,到达不可到达的地方。”
封常清仰视他良久,没有说话。
终于,他释然一笑。
——很好,那也正是我心中所想,我会追上你的脚步,与你并肩征战最艰险的地方,登上最耀眼的战神王座。
六
大军凯旋,后方将士摆了庆功宴,备下酒在等他们。
酒的确是好酒,流经喉咙,像是高山雪水流下,突遇一场春意燎原,燃烧得痛快淋漓。
高仙芝喝得酒酣耳热之际,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大事!大战得胜,给朝廷的战报还没写……虽然说军功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,但是捷报也得上达天听,他平时最讨厌舞文弄墨这些事,于是半醉地大着舌头:“把……封常清叫来……给……老子写份战报……”
封常清从座位上站起来,走上前。高仙芝正要开口吩咐,却见他已经呈递上一轴纸卷。
“这是什么?”高仙芝狐疑地接过来,一路上都看到这小子病恹恹的,一点小伤也养了大半个月,弄得像随时要死了一样,比拖油瓶还拖油瓶,这是什么?
……战报?
他醉醺醺地展开来看了几行,酒意顿时醒了大半。
——战报写得太好了,好到不可思议。
军营里大老粗多,要找舞刀弄剑的随手就能抓一把,要找个能文能武的实在难。酸腐书生倒是多,但他们不懂战事,写出来的东西空洞无物,最后还是得他自己操刀。谁知道让他头疼的大难题,在封常清手上竟迎刃而解。
更关键的是,封常清虽然随军出征,但作为士兵,为何看懂了他每一场指挥背后的用意?
高仙芝的后背无声无息渗出了一层冷汗。将领的决断与谋略是战场之魂,士兵们知道听号令冲锋,知道走了哪些路,或许还知道杀了多少敌人,却不可能掌控全局,对行军布阵背后的深意了如指掌,所谓“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”。他曾教过封常清见识战场的生死,教他做一名合格的战士,但从来没有教他怎么当一个将军!
“这份战报,什么时候写的?”高仙芝愕然问。
“在绫岭时就写好了。”封常清如实回答。
——这一仗会怎么打,有哪些虚实,在哪里驻军,布什么阵法,怎样歼灭敌军,封常清指了指自己的头:都在他脑海里。
从战场上下来之后,高仙芝第一次仔细打量封常清。
他突然想起,当初裴昀笑眯眯说的那句“你比你家将军聪明”,或许指的不仅仅是打牌。
七
天赋的才华,就像雪水擦拭过的刀刃,锋芒初试,清光夺目。
封常清从一个小小的侍卫,一步步被历练提拔。
天宝六年,高仙芝征讨小勃律国,任命封常清为安西留后使,总管安西四镇的一切事务。
无论对高仙芝本人,还是对安西唐军来说,这都是一场性命攸关的大战,大军出发已许久,仍没有一点儿消息传来。
留守的将领们都有些着急,虽然高仙芝是用兵的天才,但征讨小勃律国,选在最严寒的时候前往冰封的高原,一路行军艰险。崇山峻岭之间,数千大军奔袭,只怕九死一生。
封常清留守总管后方,把军务处理得有条不紊,从没有露出过半点忧虑神色,仿佛丝毫不关心高仙芝的生死。只是有一次,他站在行军地图前面,突然很久没有动。
“此时,他应该已经翻过昆仑山了吧,”封常清的目光落在一处地方,有几分出神地负手,“却不知昆仑山的雪水滋味如何?”
昆仑山的雪水,终究还是流出了清冽的胜利滋味。
高仙芝在连云堡大败吐蕃军,顺利度过坦驹岭,在阿弩越城俘虏了小勃律国王。
消息传来时,正在持卷读书的封常清只说了一声:“我知道了。”
结果,这天士兵们看到向来稳重的封常清连鞋子也没穿就快步走出营帐,步伐自信笃定,又如释重负——寒冬之后必有春意,但看到捷报如春草破土而出,终于忍不住惊喜而至于失态。
待到大军归来,久别重逢的两人在城墙上喝酒。
空中半轮月亮,高仙芝俊美的脸孔染了沙场风雪凛冽,拎着酒坛,说话直率仍如曾经:“我还真没想过会有今天,能将整个安西后方交给你。”
“当初你把后背交给我,如今你把后方交给我,我觉得并无区别,”封常清微笑,“除了生孩子之外,别的事都事在人为,大抵难不倒我。”
“一开始觉得你这小子狂,现在发现何止是狂?”高仙芝仰头喝了一口酒,由衷地感慨,“你在军中令行禁止,无人不服,孔子说以貌取人,失之子羽,还好我没有错失你。”说到这里,他拎着酒坛开玩笑:“哈哈,当初你死缠烂打要当我的侍卫,怎么就非要到军营里来?莫非是看我的侍卫穿得帅气?”
“是啊,”封常清微笑,“我看到你的侍卫衣着光鲜,俗话说‘人靠衣装’,我想着自己虽然长得丑,但是要能穿上那么鲜亮的衣服,应该也会好看一点,才死皮赖脸要当上你的侍卫。”
高仙芝朗声大笑。
“如今我可比当初好看一点?”封常清反问。
“并没有。”高仙芝打量他。
“那你看我做什么?”封常清眼带醉意。
高仙芝哈哈一笑,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:“人不可貌相,陋石之中有宝藏,山野之间有凤凰。我敬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