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等他回过神来,对方十分熟稔地揽过他的肩膀:“相请不如偶遇,礼尚往来,你既然收了我的礼,总该请我喝杯酒吧?走,我知道东街新开的一家酒馆有新酿的绿蚁好酒!”
“等等……”苦着脸被拖到酒馆的李八郎终于明白了,不是他们很熟,而是对方自带强大的自来熟技能。
酒馆里。
几杯酒下肚,对方开始倾诉衷肠了:“每次你一弹琴啊,我简直坐卧不安、茶饭不思。”这人丝毫不觉李八郎的嫌弃,继续说:“你弹的琴真是惊天地、泣鬼神、引人纷纷入家门。”
慢着——
李八郎眉头微皱,引人纷纷入家门是什么鬼?
“每次你在高楼弹琴,楼下满满的都是人,还有很多人为了离你近一点,就爬墙去看,爬的正是区区不才在下的家宅院的墙啊——我的府宅,就在你弹琴的楼阁旁边。这些人不是小偷盗贼,打也打不得,赶也赶不得,有的还是姑娘家乔扮的,我实在是无可奈何,八郎贤弟,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,替我写个告示,让他们别再爬我的墙了?”
“……”李八郎面对对方真诚的眼睛,突然觉得对方说得好有道理,他竟无言以对。
二
告示写好了,也贴上去了。
不过,作用实在不怎么样,因为告示在第二天就被人偷了。那纸上是李八郎的笔迹,热情的粉丝把那张纸揭下来,装裱一新,高价拍卖。
从此之后,即使在李八郎不弹奏的时候,粉丝们也会围着这座宅子守株待兔,看有没有新的告示贴出来。
府宅的主人自然不胜其扰,李八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,等对方再一次来找自己喝酒的时候,就没好意思推辞。
酒过三巡,对方醉眼朦胧、兴致盎然地说:“八郎,要不我给你唱个歌吧!”
李八郎说:“随你。”
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,李八郎为他这句随便的回答后悔得肠子都青了。
你能想象凤凰拍着翅膀,发出豪猪一样的叫声吗?
李八郎以前想象不出,但听过了那人唱歌之后,他终于知道了。
——风度翩翩衣着华贵的美少年,唱歌走调得简直让人想去死一死。
要命的是,那人唱歌唱起了兴致,从那之后,每次见面都要都先兴致盎然引吭高歌一曲,就如同拿着破锅盖在李八郎耳边欢快用力地敲打。
作为一个乐师,李八郎的听觉比普通人更敏锐,他能听到很轻的声音,很小的错音,对别人来说那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走调,在他耳边也会十倍百倍清晰地放大,也就是说,他对声音是有洁癖的。而当无数蠢得令人发指的走调音汹涌过来时,李八郎觉得自己快晕过去了。
“八郎你怎么快哭了,是不是听我的歌太感动了?”
“八郎你的脸色不好,是不是忘记吃药了啊?”
“八郎啊啊你怎么了八郎!”
……
被这个邻居折腾得生不如死,李八郎连琴也不弹了,收拾包裹准备滚蛋。长安这么大,找个别的住处总能找得到吧?长安找不到,他去江南,去塞北,去听不到这噪音的地方总可以吧?
抱着这样悲壮的决心,李八郎把自己的衣物打包好,琴也包了起来,最后扫视一遍屋子里还有什么遗漏时,才发现空荡荡的房间里,还剩下一样东西——
被扔在角落里的那张白纸。
纸卷上沾了灰尘,看上去更不起眼了。
那时,童子来送纸时,落落大方地说:“我家主人说,送上这份礼物,祝八郎心想事成。”
心想事成?
一万匹草泥马从李八郎心头狂奔而过……那人笑眯眯的欠扁的面孔在眼前浮现,李八郎实在气不过,恨恨地把对方送的纸摊开,在上面写了一行字:
让你唱不出来。
本来他一怒之下想把纸贴到隔壁府邸朱红色的大门上,但转念一想,估计对方根本还没看到,告示就被粉丝们抢走了……于是,他恼怒地干脆将纸揉成一团扔到了墙角。
反正,明天对方再来找他喝酒,就只能看到这团废纸了。
做完这件事,李八郎心里竟舒服了许多,心无牵挂地安然入睡。第二天早上,醒来时竟已经日上三竿,枕头上铺满金色酥软的阳光,一夜无梦,实在睡得太好。
李八郎神清气爽伸着懒腰起床,便听到门口传来熟悉的敲门声。
门一打开,外面站着的正是那个令他不得不搬家的罪魁祸首,教人看不顺眼的桃花面颊哭丧着,像是遇到了什么倒霉事,李八郎正在困惑,只见对方指了指自己的喉咙——
他说不出话来了。
李八郎一愣。
这个邻居也有够倒霉的,不知为何突然感染风寒,喉咙肿痛,嗓子哑得说不出话,要半个月才会好。
看来一时半会不用搬家了……这本来是件好事,但李八郎隐隐觉得哪里不对。前一天看到桃花脸时,对方还生龙活虎的,怎么风寒说来就来?
鬼使神差地,李八郎把扔在墙角的那团白纸捡了起来,展开一看,他愣了一下。纸上的字迹变得比当初淡了许多,他确信自己使用的徽墨是不会掉色的,更不会在短短一夜褪色至此。
这张纸,是不是有什么古怪?
半月后,邻居的风寒痊愈时,白纸上的字迹也完全消失了。当初被李八郎揉搓得皱皱巴巴的纸,也恢复了光滑平整。
琴师把白纸拿起来,对着阳光正正反反地想看出个究竟,却怎么看怎么都是一张普通的纸而已……纸张洁白光滑,带着木质的涩香,适宜书写和绘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