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次凤凤没有取笑他,也没有一丝笑意,他的神色沉凝时,像轻佻的溪水突然沉默;雨水流过他的鼻梁和嘴唇,有种水流过宝剑般锋利的美。
李治坐在湿漉漉的马背上,抓住缰绳,任由雨水不断从头发往下滴落:“父皇对我很失望。”
“我倒觉得,陛下不是对你失望,而是对你有所期望。”凤凤手中利落地撕开衣襟,为他包扎受伤的膝盖,声音沁凉而通透。
李治愣了一下。
也许是李治的错觉,这一刻凤凤的眼神深邃而古怪,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悲哀:“陛下是怎么想的,没有人能知道,但你又是这样的性子……算了,也许是我想多了。”
在李治怔神时,凤凤纵身上马:“走了!”
“我的马——”李治不放心回过头。
“放心,它会跟来的!”凤凤话音一落,扬起马鞭叱了一声:“驾!”骏马顿时扬蹄疾驰,朝洛阳行宫而去。
四
围猎回去之后,李治丢脸地发烧了。
他向来安静不起眼,一连病了好几天也无人问津,寝殿里冷清得可怜。魏王和吴王几个兄长倒是来看过,但都是匆匆坐一下,寒暄几句就走了。
只有凤凤好像一天到晚无事可干,一身热气腾腾的汗水,往他的寝宫跑得格外勤。宫中的少年们只有凤凤可以不读书,仗着李世民的纵容,他不用和皇子们一起学诗书经史,倒是跟着宫廷画师学起了顾恺之,听说他夏夜让宫女们把灯笼熏香,引来不知昼夜的蝴蝶误闯,还美其名曰要对蝶作画,风流放纵,一派散漫不羁。
李治病得没力气和他抬杠,凤凤也不欺负人了,风清气朗的黄昏,凤凤兴致盎然地说:“雉奴,我画幅画送你吧!”
李治从未想过,凤凤的一支笔已经有这样的气象。
笔与墨在凤凤手中仿佛有生命,落墨绚烂惊艳,色彩如同涟漪般在他笔下扩散、跃动,渐渐连成片,如同雨滴聚集成云彩。
“你要画凤凰吗?”李治惊喜地问。
“谁说我要画凤凰?”凤凤笑着回过头来,“这是蝴蝶。”
渐渐的,蝴蝶在他笔下飞了起来,让人以为误闯了谁的梦境。庄周梦蝶,蝶梦庄周,所有的色彩都化为梦中的河流。
“人生苦短,有蝴蝶和花香总是好的。”
凤凤右手负在身后,一身春衫执笔作画,也像是画中人。
他执笔挥毫,如同创世的神明,又如同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。他是天地间微渺的一点,天地又是他笔下微渺的一点。
这一瞬间,李治突然觉得,帝王业、社稷志、江山美……都不如这浪漫到极致的笔墨才情,这潇洒到不拘一格的狂放挥毫。
他突然,有点羡慕凤凤。
凤凤搁下笔揉了揉手腕,李治这才发现,他画画用的是左手。
不知为何,李治有种奇怪的感觉。他记得凤凤并不是左撇子,小时候骑马摔跤,凤凤都是用右手的;但长大之后,凤凤倒不爱那些兵器了,很久都不曾见他拉弓射箭,上次在猎场他也一无所获。
凤凤自己是满不在乎的性子,李世民不责备他,也没有人敢管他。
“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。”李治疑惑地问。
清风微妙,树影一片斑驳,凤凤下意识地将右手往衣袖中拢了拢,他的眸色有些奇怪,但很快洒脱的笑容从眼底荡漾开来:“右手是做俗事的,吃饭更衣出恭都用右手,皮糙肉厚,要画出有灵气的画,当然要用矜贵的左手。”
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,李治也无话可说。
等李治的病痊愈,凤凤来找他,笑意明亮得有些晃眼,似乎有什么得意的事情:“走,我带你去个好地方!”
“什么地方——”
李治话音未落,已经被凤凤不由分说地拽起胳膊往外跑。
天色刚亮,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才打开,路上行人稀少,而天地竟然如此之大,驰马行走在晨曦中,阳光在马蹄下跳跃。
马停在长安城郊,眼前是一座楼阁。
凤凤意气风发地拉着李治:“走,我们上去!”
两个少年同上高楼,远山沉浸在霞光与飞鸟的翩翩色彩中,一派俊朗锦绣。伸手就能碰触到天际浮云,连山川河流都变得渺小,人更成了天地间的一颗尘埃。
“怎么样?风景不错吧。”凤凤眉宇张扬,敞开的衣襟下是洁白的胸膛,他还拎了一壶樱桃酒,当他仰头喝酒时,酒水顺着颈脖流到衣襟上,让他的衣衫湿了一大片。
群山如泼墨,凤凤狂放的姿态仿佛目空一切,但嘴角带笑,让人难以生厌。
他一只手拎着酒壶,斜倚栏杆,朝李治做出一个邀约的姿势。
不由自主地,李治也伸出了手。
晨曦照在他们身上,两个少年都眼神明亮,衣襟华美,每一寸肌肤与呼吸都是朝阳裁剪而成的青春。
“雉奴,天地如此旷大,以后我们要一起去最高的楼阁,喝最烈的酒,看最远的山。”凤凤大笑,一掌重重击在李治的手掌上!
手掌被拍得微微发痛,连灵魂也微微震动。
李治迎向那朝阳般燃烧的眼瞳,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脸庞,他昂起下颌:“好。”
河山如此壮美,天地如此辽阔,少年的誓言回荡在群山之间。谁也不曾想过,世事无常的秋凉。
盛夏很快过去,秋意一点点渗入青石小路,蝴蝶也渐渐隐匿了踪迹。这一日,李治闲来无事在御花园中散步,看到一个宫娥模样的女子用纸在折着什么。
听到脚步声,女子立刻起身朝他行礼:“晋王殿下。”